新疆网讯(记者王媛媛)《乌鲁木齐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已正式实施。乌鲁木齐计划以八大更新领域为核心,通过保护传承、提升改造、拆旧建新三种方式,推动首府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文脉赓续、品质提升,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乌鲁木齐市委城市工作会议提出,要推进城市更新,加快建设宜居城市。
10月30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指导意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为目标,以高质量发展规划为行动纲领,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明确两大阶段目标。
到2028年,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城市更新试点项目,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初步形成,城市结构、功能、布局逐步调整优化,城市开发建设方式有效转变,城市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到2035年,建立具有乌鲁木齐特色的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城市综合功能明显增强,城市治理效能显著提升,城市生活更方便、更舒适、更美好。
今年,乌鲁木齐成功入选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这一“国字号”荣誉不仅是对其过往城市发展成效的高度认可,更标志着这座城市正式跻身探索“可持续城市更新机制”的示范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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