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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堂会审 | 让他人为公司垫资后截留构成何罪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5-02-24 12:39:55 阅读: 字号: 分享:

特邀嘉宾

徐陈 重庆市綦江区纪委监委第七审查调查室主任

何忠禄 重庆市綦江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吴天华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二部主任

李春梅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刑一庭四级高级法官

编者按

本案中,况照笙安排工作人员从所发包工程中套取公司资金来处理公务开支如何定性?况照笙借处理公务开支之名让王某某为公司垫付100万元,后将其截留据为己有,构成受贿罪还是贪污罪?我们特邀有关单位工作人员予以解析。

基本案情:

况照笙,200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綦江港航管理处党支部书记、处长,綦江交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区属国企,以下简称綦江交通实业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职。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设立“小金库”。2015年3月至2023年12月,况照笙在担任綦江交通实业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期间,为处理公司公务开支等,通过安排工作人员虚构工程、虚增工程量、虚构工程项目成本等